公司商标续展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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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续展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江西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19 08:50:37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注册的有效期限、撤销、继续使用的宣誓书、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决定通知:

(一)每项注册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年,但注册人在注册第六年的一年内必须向专利与商标局提交一份宣誓书,说明注册的标志仍在使用或者说明对标志的不使用是由于某种可以原谅的特殊情况而不是出于放弃意图,否则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将于注册之日起满六年时撤销任何依本法规定的标志注册。每份注册证书上应附有有关这种宣誓书要求的特别说明。

(二)对依本法第12条(三)的有关规定公布的任何注册,注册人在注册第六年的一年内必须向专利与商标局提交一份宣誓书,说明注册的标志仍在使用或者说明对标志的不使用是由于某种可以原谅的特殊情况而不是出于放弃意图,否则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将于公布之日起满六年时撤销该注册。

(三)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对注册人提交的上述任一种宣誓书,不论同意或驳回,均应通知注册人,如果属驳回则应告之驳回理由。

查询过期专利的方法一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薄查询专利的法律状态。

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薄。专利登记薄登记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专利登记薄登记的事项储存与计算机数据库中,需要纸件时由计算机打印而成,加盖证件专用章后生效。

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通过专利登记簿中记载的内容,可以了解专利是否期限届满。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缴纳费用。

查询过期专利的方法二

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使用“法律状态查询”功能,查询专利是否期限届满。

法律状态的信息主要有: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权利的恢复,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著录事项变更、通知事项等。不过检索系统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应以专利登记薄记载的内容为准。

查询过期专利的方法三

在知识产权出版社正式发行的中国失效专利数据库中查询专利是否期限届满。

国外失效专利如何查询?

1、可以直接到各个国家专利局的官方网站或欧洲专利局网站上免费查询并下载原文。

2、可以通过保护期限推算出某个专利是否因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成为失效专利,国外大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均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5-10年不等。

3、通过查询该国专利局专利登记薄上的法律状态确定。对于因申请人放弃专利权而提前终止或被专利局宣告无效等原因失效的专利,只能通过查询该国专利局专利登记薄上的法律状态确定。

盲目的选择代理江西商标注册就一定是好的吗?其实不然,因为随着代理市场的混乱、监管制度的落后时长会发生一些扰乱市场行为。所以今天小编提醒大家在选择代理商标注册需警惕这几大陷阱。

短时间注册成功

按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一年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部分代理机构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宣传是不现实的。

低价注册

由于竞争激烈,部分代理商标注册机构推出廉价甚至负价代理。国家商标局每受理一件商标会收取固定的规费,代理机构自身也存在经营成本。如果低于实际成本就会存在营运困难。几年后,可能会导致破产,那么,企业的后续服务也就难以为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标权利。

分期付款

有些机构利用采取分期付注册款项,等《商标注册证》下来后在交尾款,专家提醒只有交了费用,商标局才会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另外商标注册到核准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商标事务所根本不可能为企业垫付。而且商标核准与否最终不是代理机构能决定的,代理机构更不可能担此风险。

百分百成功,不成功退款

骗吃“定心丸”,商标注册有严格的法律审查程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有的代理机构向客户口头承诺保证成功,有的则不管类别与商品,随意选择注册,有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核定商品及使用商品范围,还有的甚至申请不上报,卷款逃逸。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此条规定为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基本规定。

有人认为此规定一出,驰名商标的推广意义将不再具备,甚至已经无法在公众领域做任何展现。虽然商标法作出了上述禁止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不具有任何推广意义。因为品牌传播的方法,除了经营者可以主动采用各种形式的广告推送的办法之外,也可以被无意识的传播,例如某企业被以新闻或某项知识类网站以客观描述的形式播发了该企业驰名商标的持有情况,则该类情形既不能视为广告,也不能视为生产经营者的商业行为。换句话说,非商业行为的驰名商标传播均属于对企业驰名商标的合法传播。具体操作中建议如下:

1、驰名商标的信息的传播人尽量不要是该商标的生产、经营者。

2、传播行为具有真正的非商业性。例如关于产品商标知识的描述,百科资料的描述、在某项特定的非商业场合对本公司持有驰名商标情形的介绍等均属于非商业行为。

3、信息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不带有倾向性意见,不存在主观性很强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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